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深圳路小学的委托,拟就“深圳路小学教师办公区域及党工团活动室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J-ZB20212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路小学教师办公区域及党工团活动室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01192.17元
限价:人民币401192.17元
四、采购内容:
1、本工程为深圳路小学教师办公区域及党工团活动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宜昌市深圳路小学,主要工程项目为:办公室外走廊涂、教师办公室更换防盗门及安装门套、办公室吊顶及灯具安装、教师办公室电路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30日历天。
3、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谈判。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方式、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2、发放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深圳路小学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11号东山花园
联系人:尤校长
联系电话:150909126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人:李晓琴
联系电话:15872513925
2021年7月12日

